新興領域風險增加央企總部法律需求凸顯
“通常企業法務人員認為,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最關鍵的因素是領導重視。但我們調研發現,企業有沒有法律需求才是核心。”一位課題組成員告訴記者。
國家電網牽頭的題目正是“央企內在法律需求”。總法律顧問在企業的影響力比總會計師、總經濟師、總工程師略低的深層次原因是什么?是企業不重視嗎?企業沒有法律需求嗎?
課題組認為,傳統領域中法人治理結構、勞動人事、生產運營及工程開發與管理等面臨的法律約束越來越強,法律風險日益突出;國際并購、產融結合、節能環保等新興業務領域的法律需求也在不斷拓展。
“大部分央企為縮短管理鏈條,不斷加強集團總部的控制力和影響力,實行集團一體化運作,部分央企總部的法律需求呈幾何倍數增長。”課題組成員表示。
在后危機時代,合同履行、海外并購、勞動用工、自主創新、企業融資、國際貿易和業務拓展的法律風險格外突出。
其中,在國際貿易方面,環境壁壘正成為我國的產品和服務出口遭遇的重要壁壘。如綠色關稅制度,市場準入制度、綠色技術標準制度、綠色環境標志制度等。據悉,美國、法國等國家相關立法中都加入“碳關稅”規定,央企在國際貿易以及海外能源資源合作開發項目中需更加關注。
而在融資和資本市場交易活動中,央企還需要格外關注法律審核和信息披露。統計顯示:截至2009年年底,中國在美國上市的企業共284家,曾遭遇證券欺詐集團訴訟案件的有25家,占8.8%,在納斯達克股票市場上,這一比例更高達17.2%。
最近幾年,低碳經濟話題很熱,但是由于國家沒有相應的風險補償、擔保等綜合配套措施,在碳排放權交易、高碳產品國際貿易方面,課題組提示都存在法律風險,要密切跟蹤國內外低碳經濟政策、碳資源統一管理和碳交易模式相關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