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防范一家難當亟待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
武鋼集團牽頭的專題研究是法律風險管理與專業管理體系如何融合的問題。“這個題目雖然是新概念,但卻是總法律顧問制度不斷推行深入的有效途徑。”該課題組成員告訴記者。
他解釋說,每家央企都有著與國家法律法規相對接的內部專業管理制度,比如人事有人事管理的體系和制度,環境保護也有其專業管理制度。但隨著企業市場環境和法制環境的變化,這種專業管理體系及其基本業務流程為主的管理模式難以全面防范企業在運營中的重大法律風險。
比如職業安全健康的風險防控有的是一個部門的事,有的需要法律事務部門、安全環保部門、人力資源部門三個部門協同。
課題組認為,必須橫向加強配合,構建一個以法律風險源為主線、綜合運用相關風險資源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如果說,其他專題都是內部找短板的話,寶鋼牽頭的法律管理模式創新則是與國際大公司對標的結果,解決的主要是法律資源如何整合,子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管理問題。
課題組通過實用法律公司、希爾德布蘭特國際、全球法律顧問協會等第三方機構的統計了解到,62%的調查企業屬于集中管理模式,只有4%屬于分散模式。
如美國大企業大多采取縱向集中模式,總法律顧問全面負責,地區公司法律機構負責人由總部委派,其對總部負責而不是地區公司總經理負責。即使未完全實施集中化管理的企業,也通過電話視頻會議、專業相同人員組成虛擬業務小組等方式加強法律體系的整合、協調和共享。
記者了解到,有的央企也在加快打造法律“集團軍”。一家企業法律部負責人表示,集中管理,強化對子公司的法律風險防控,同時進行法務資源整合,促進上下聯動將是大勢所趨。
雖然各自的題目不同,但記者發現,幾份報告都建議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考核機制。有的報告建議,將企業法律風險發生率和防范率與企業領導人業績考核掛鉤。有的報告建議將法制工作列入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業績考核指標,并規定其所占的比重不低于5%。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