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漸行漸遠 養老機構何以成為“特權”機構
公辦養老院是國家事業單位性質的保障機構,應優先接收城市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低保老人等弱勢群體,通俗講就是發揮公共養老服務的“托底”作用。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老年人和殘疾人福利處處長王輝告訴記者,近年來,受財政投入限制,許多公辦養老院選擇“適度自營”,面向社會開放部分床位,接收自費入住的老人。
但在自營過程中,隨著自費床位的逐漸增多,公辦養老院的“托底”作用正在慢慢變味兒。記者采訪發現,大部分公辦養老院的自費床位已占到一半以上。如廣州市老人院接收自費老人約為一半;上海市楊浦區社會福利院接收自費老人多達三分之二。
定位不清是當前公辦養老院出現特權化傾向的主要原因。民政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究竟該有多少床位用于“托底”,有多少床位用于經營,目前還沒有政府文件作出明確規定,全靠養老院“靈活掌握”。
同樣模糊的還有自費老人的入住標準。盡管公辦養老院都聲稱,安排自費老人入住是看排隊登記的順序。但實際上,缺乏公開透明的排隊制度,讓一些普通老人根本無法獲取真實全面的入住信息,反而給“特權”老人暗箱操作留下了較大空間。
因為政策不明、定位不清,公辦養老院以低廉的“托底”價格接收自費老人,形成了一種“低投入高回報”的養老畸態,誘使不少有錢有勢的老人爭奪優質公共養老資源。
記者采訪發現,公辦養老院接收自費老人的收費標準普遍在每月1000元到2000元,而民辦養老院的收費標準每月至少要三四千元。有些地方的民辦養老院在入院前還要收取上萬元的贊助費,令經濟困難的老人望而卻步。
此外,部分公辦養老院由于承擔行業示范作用,建筑設施存在高端化傾向,也成為吸引“特權”老人的因素之一。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杰華認為,公辦養老院更應發揮“托底”作用,不能淪為政府部門追求政績的“面子工程”,忽視了社會群體基本的養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