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的過程是從一份《戶口遷移證》開始的。2003年,王崢嶸搞到一張空白的《戶口遷移證》,次年女兒高考后,王崢嶸聽說了“可冒用身份讀大學”的信息。在班主任、高校內部人士等幫助下,王崢嶸成功獲得羅彩霞的身份信息、高考成績及錄取通知書。隨后,他在那份空白的《戶口遷移證》上蓋了戶口專用章,并注明:“羅彩霞曾用名王佳俊”。之后,王佳俊帶著偽造的戶口遷移證、學籍檔案以羅彩霞的名義開始了大學之路。
“如果辦理《戶口遷移證》時有全國聯網,可能會更好一點。但是,制度在完善的過程中,總會有漏洞,被一些人利用上。”羅彩霞告訴記者。
類似案件遠不止一例。2011年,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法院判處了一起冒名頂替參加高考的案件。當事人冒名頂替的手法是,買通地方派出所所長,以偽造的身份獲取合法的身份證。
2009年河南省高考結束后,一名叫沈建松的男子開始組織在校大學生,以虛假身份頂替報名參加2010年高考。同時,他還設法讓不符合異地報名條件的學生異地報名,走進高考考場,進行高考移民。
這些人是如何通過報名審查程序的呢?原來,沈建松通過關系人在商丘市一些鄉鎮派出所辦理了虛假的戶籍和身份證,再通過開封縣部分高中的關系人辦理了高考報名手續。與沈建松有合作關系的大學生,隨即在資格審核之路上暢通無阻。
2010年6月6日,沈建松在開封縣落網,警方在其轎車上查獲35張準考證和40張身份證。
沈建松的辯護人在庭審時稱,本案所涉身份證均系公安機關通過正常程序辦理。
法院審理認為,這些身份證通過公安機關辦理,形式上是真實的,但內容是虛假的,“沈建松提供虛假內容利用有身份證制作權的人的行為達到自己偽造居民身份證的目的,是間接實行犯罪”,因此,一審判決沈建松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記者查詢發現,關于偽造身份證或戶籍資料的判決并不少。其中的特點是,有警方人員配合作案,假身份往往被用于參加考試、轉移財產或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