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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辦案力量,抓早抓小,以雷霆萬鈞之勢蕩除腐敗。一年來,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央紀委的部署,積極轉變辦案方式,進一步加強辦案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推動辦案工作不斷深入,取得了明顯成效。
增設機構,強化協調
——辦案力量在加強,合力在凸顯
“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2013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中央紀委委員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提出的科學論斷,對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進一步轉變職能,調整內設機構,突出辦案業務。面對新要求,中央紀委監察部率先行動,增加了2個紀檢監察室。截至2013年10月底,有17個省(區、市)紀委參照中央紀委做法,新設立1至2個紀檢監察室。這一調整,有力地加強了辦案工作力量,為進一步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提供了組織保障。
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下,協同辦案是這一體制在查辦大要案工作中的具體體現,也是當前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的客觀需要。
一年來,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對辦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地方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為順利查處重大復雜案件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也不斷健全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審計機關等在信息溝通、線索移送等方面的工作機制,提高組織協調的效率和效果。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在查辦自治區林業局原局長王某某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過程中,多次召集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單位研究和協調解決辦案中遇到的問題,并召開專家論證會,對疑難、復雜案情進行分析論證。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后,自治區紀委在偵查、公訴、審判等環節全程跟蹤,督促和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保證了辦案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