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改革于法有據
深化改革的新形勢下,不僅要發揮立法的規范和保障功能,也要拓展立法的引領和推動功能……
通過立法引領改革方向、推動改革進程、保障改革成果……
如何把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有效結合,堅持在法治框架內推進改革,成為重慶市科學立法思考和探索的重大課題。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軒表示,實現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相結合,堅持在法治框架內推進改革,是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背景下,地方立法應當堅持慎立多修、注重質量。法規清理是在重慶市委的領導下進行的,這也是重慶依法治市的“組合拳”之一,是從源頭上查找問題、提高立法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決不可將清理成果束之高閣,將清理與成果運用搞成“兩張皮”。本屆人大五年立法規劃和2014年立法計劃的形成,都充分運用了法規清理成果,應當認真貫徹實施。市人大有關專工委、市級有關單位和自治縣要認真研究法規清理報告提出的建議,注重消化吸收,切實把好立法質量關,還要突出立法的地方特色,切實解決事關重慶市改革發展的實際問題。
“當前正處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新的改革政策和措施正在陸續出臺,地方立法既要將中央已經明確的方針政策落實到位,還要前瞻性地為未來的改革發展留足空間。”重慶市人大法制委辦公室主任張鎮洲介紹說,此次法規清理工作始終堅持了清理“家底”、創新制度、為“改革鋪就法治鋼軌”原則,注重法規制度設計的前瞻性和系統性。
據了解,重慶此次法規清理工作,不是簡單對照上位法規定,還充分考慮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舉措的實施,如“對地方先行立法且符合改革方向但不符合上位法有關規定”等問題,實事求是分析問題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立法建議,突出了立法的前瞻性。經清理,查找出20件制度設計不合理、前瞻性不夠的法規,占地方性法規總數的10.3%。
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認為,借助“第三方”視角,進行多層次、多維度評價,客觀、理性地審視自身的立法工作,較好地體現了改革的精神和勇氣。
“開門立法”長效機制亟待建立
部分專家指出,在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成為全社會共識的當下,所依的“法”質量高低很關鍵,如何用更民主的辦法、更科學的程序來提高地方立法質量,考驗著立法工作者的智慧。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認為,對法規的清理,一直為社會各方所關注,要確保法規清理工作的質量,與民意同行是關鍵。法律規定是否公正合理,千千萬萬的法律適用者在與法律“打交道”的過程中,感受最直接,也最有發言權。因此,法規清理要“開門”面向全社會,集思廣益,廣泛征求相關部門、被管理對象、社會大眾和專家學者的意見,甚至是專門征求愛與法規“較真”者的意見。只有這樣,法規清理才能“不留死角”,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院長譚宗澤教授建議,盡快建立地方性法規的定期清理機制,適時出臺地方人大政府定期清理規范,讓清理的長效機制明確化和法律化。
一些法學專家認為,重慶市探索了集中委托清理法規的基本路徑和方法,為妥善處理立法技術規范和法律規范之間的沖突、抵觸、不一致等情形積累了經驗,建議全國主要大中城市建立地方政府規章立法資源數據庫,為今后地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供系統、全面的經驗借鑒和參考。
張軒表示,這次委托第三方對地方性法規進行全面清理,有效聚合了人大、政府以及學校各方的力量,是健全和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協同、公眾參與”立法組織協調機制的生動實踐,是立法機制的實踐創新。要認真總結研究法規清理的方式方法,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定期對地方性法規“望聞問切”,使法規清理逐步形成常態化。要進一步探索這一好的經驗做法,深化與科研院校的合作,完善開門立法機制、重大立法問題專家咨詢論證機制、法規案表決前評估機制等,不斷提高重慶市地方立法質量。
(原載于新華社《瞭望》周刊第4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