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醫療事故罪”:誰將李建雪推上“被告席”?
戴罪
3月30日,中國醫師節。
在“被吊銷”醫師資格證后,28個月間,李建雪再沒踏進長樂市醫院三樓的婦科病房。“那里有我的夢魘,我不知會面對什么樣的眼神!”一出電梯,李建雪就開始“溜邊”倚墻。步子雖然向前邁,但能感到她的心在往后扯。
當班的護士中,熟人不多;很多陌生的新面孔,讓她倍感物是人非。只有護理臺半尺長的大理石殘缺創面,昭示著事發時曾經的“壯觀”場面。“不久前,還有護士被大理石的斷面割傷手!”醫院陳美珍書記告訴北青報記者。
“最后一次來這,是2013年1月17日。上午我還在值班,下午便被市紀委告知開除黨籍,后又被衛生局宣布吊銷醫師執照、調離長樂市醫院。”據統計,長樂醫院共有14人因“產婦死亡事件”受到處分處理,老院長也被調離。
“我以為事態至此也就到頭了,誰知更大的災難還在后面!”李建雪說。2013年9月,長樂市公安局以李建雪和另外兩名大夫涉嫌醫療事故罪,向長樂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同年10月,長樂市檢提起公訴,指控李建雪“未意識到陳燕芳出現出血性休克狀態,給陳燕芳靜脈推了一支不利于出血性休克搶救、低血容量時不宜應用的速尿針劑20mg”;并在凌晨2點35分,認為陳燕芳生命征平穩,決定將陳燕芳從二樓產房送到三樓病房;并據此認定李建雪在搶救產后出血的陳燕芳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
“作為一線醫生,她的每一步操作,都是經請示上級醫生后做出的;即使有過錯,也是因其經驗不足、醫療水平受限造成的。在被追訴的三位醫生中,她的責任最輕;為何偏偏由她來‘替罪’?”李建雪的另一位辯護人楊春治表示不解。
北青報記者調查得知,在事發后近40個月內,長樂市醫院婦產科共有18名醫護人員調離或辭職,其中包括5名醫生、10名助產士和3名護士。這個人數約占婦產科總數的四分之一。
與醫護人員選擇“逃離”相對應的,是連續三年患者對長樂市醫院的“疏離”:“幾年前,長樂市醫院的年接生率在5000人以上,現在卻逐年下降,維持在4000多人。”現任院長陳天榮憂心忡忡地說。按他的描述,幾年前,醫院的二、三樓婦產科走廊都搭滿了臨時“加床”,而現在的走廊卻空空如也。
北青報記者在現場的走訪,證實了陳天榮院長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