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潛伏在民企
長久以來,因為社會普遍關注黨政部門和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的腐敗,民企內部的腐敗問題,一直出于晦暗不明的狀態,被人稱為“被遺忘的角落”。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華峰集團董事局主席尤小平揭開了這個“被遺忘的角落”之一角。他提出,個別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受個人私欲及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在工程建設、物資采購、業務外包、財產管理、職務消費等環節中,挪用或私分企業資產、收受賄賂等腐敗現象日益凸現。
事實上,民企內部出現“內鬼”,這種現象并非罕見。在溫州,一家知名食品連鎖企業遭遇了數目巨大的假提貨券案,不法分子印制大量假提貨券,在調查之后,發現營業員在利誘下與不法分子內外勾結,將假提貨券銷售給顧客。查獲的假提貨券價值高達五六百萬元。有20多位營業員卷入假提貨券案件。
民企“內鬼”的手法巧妙,甚至有時候,企業主“被人賣了,還要幫人家數錢”。
“在民企內部,直接打財務的腦筋,很容易被發現。”一位知情人說,民營企業主畢竟是自己摸爬滾打過來的,人很精明,對錢財也看得很緊,即使有人一時得手,也會很快被發現。
直接進財務的錢被“偷走”,往往預示這家公司有很大的管理漏洞。例如,永嘉某鞋企行政部員工金某因多次假冒公司高層簽字虛報款項,落入法網,并被判刑7年。
對于民營企業內部一些腐敗行為,企業主即使知道了,往往出于面子,頂多把錢追回,叫犯事者走人,一般不會報案。這也助長了非公經濟領域的腐敗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