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
胡景暉
區別對待小產權房
對“小產權房”的處理需要區別對待“合法”與“非法”,所謂“合法”,即小產權房的開發建設符合所在鄉村的土地利用規劃及建設規劃,此類住房通過補繳相關稅費、補辦相關手續,花費與商品房同樣的代價之后,便可以進入城鄉住房體系之中;所謂“非法”,即對于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不符合土地和建設規劃的“小產權房”,尤其是占用基本農田的,嚴重影響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又不能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的,應依法拆除。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真正的公平,也才能保障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亞豪機構市場總監
郭毅
購買小產權房未必劃算
對于建設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小產權房,可能會采取補繳土地出讓金的方式轉正,但對于建設在耕地上的小產權房,依然會嚴厲禁止,不僅不會轉正,反而可能面臨強制拆除的風險。但對于購房者來說,由于信息的不對稱,并不能準確了解到小產權房所占用的土地性質究竟是耕地還是集體建設用地,因此當前依然要慎重購買小產權房,防止“錢、房兩空”。
相關數據
2012年9月和2013年6月,北京市國土局已經在官網上公開曝光了全市83個小產權房項目,此后又公開曝光了23個變相小產權房項目。截至目前,83個小產權房項目中已經有76個獲得行政處罰,另外有7個還在處理過程中。這些項目中,有7個已經全部拆除,5個涉及占耕地的部分已經拆除。此外,2013年公布的23個以“汽車營地、生態農莊、私家菜園”等名義違法建設租售的變相小產權房項目中,18個已拆改到位,5個正在整改中。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民委員會頒發。鄉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