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公示名單中出現的“藍某,廣電局,申報家庭年收入7200元;郭某,郵政局,申報年收入7560元”等“超低收入”的公職人員,該人士解釋說,這次的名單中有一些現在是合同工、臨時工,工資很低。
記者問:“臨時工占多大比例?”該人士答道:“我們只知道里面有臨時工,但我們不知道具體情況是怎么樣的。”
多名鄉鎮領導被證實購房
上杭縣申購經濟適用房符合條件人員公示名單最特別的是,通過調查,記者發現,其中“潛伏”著多名副科級干部。
在上杭縣人事局網站,記者找到一份《關于做好2007~2009年度考核優秀獎勵工作的通知》,該通知發于2011年1月4日,按照科級及以上、科級以下(含工勤)的分類,公布2007~2009年度考核優秀獲獎人員名單。記者將其中的科級及以上的干部姓名,與申購經濟適用房符合條件人員公示名單進行比對,發現其中多人姓名相同。
逐一電話詢問各個單位之后,記者確認他們確實同為一人:公示名單中221號申請人黃某,核定家庭人口5人,申報家庭年收入24000元,現任上杭縣臨江鎮黨委副書記;公示名單中229號申請人袁某,核定家庭人口4人,申報家庭年收入27096元,現任上杭縣臨城鎮黨委委員(副科級);公示名單中385號申請人李某,核定家庭人口5人,申報家庭年收入19887.6元,現任上杭縣太拔鄉統戰委員(副科級);公示名單中491號申請人詹某,核定家庭人口2人,申報家庭年收入15332元,現為上杭縣舊縣鄉組織委員(副科級)。
此外,兩份名單中重合的還有409號泮境鄉政府李友祥,495號才溪鎮政府陳小平,498號才溪鎮政府李云修,不過記者致電泮境鄉政府和才溪鎮政府核實時,辦公室電話均無人接聽。
記者在詢問部分單位時,這些單位的工作人員還向記者證實,公示名單中的該單位人員中,還有不少副科級干部。
臨城鎮政府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公示名單中230號丘某為該鎮副鎮長;舊縣鄉政府工作人員則介紹,478號胡某、479號鐘某、482號張某均為該鄉副科級干部,其他人則分別為該鄉扶貧辦主任、民政辦主任、計生辦主任、財政所副所長等。
為何副科級干部還要申報經濟適用房?臨江鎮黨委副書記黃某承認,自己確實申報了經濟適用房,申報的原因是在城區沒有房子,愛人沒有工作,24000元的家庭年收入全部來自自己的工資,“我的工資現在是2300元左右,申報是按照2009年的工資標準,當時兩千一二百元,還沒有實行陽光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