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評價
網友“LEO老沸”:見過坑爹的,還沒見過這么坑的。
網友“阿文啦啦52434771L”:按說這么好的家庭,應該養個有出息的孩子,不說是子承父業吧,起碼也是個規規矩矩的孩子。誰成想他們父母對孩子從小就嬌生慣養的,竟然養出了個逆子!真是太不爭氣了!咳!怨誰呢?只能怨他們自己了!
網友“CV宏5084”:是否為真,尚不得知。只就事論事。官二代、紅二代,不可吃父母老本,應加強對他們的道德教育。犯法了,依法處置,既提倡公平公正,就應一視同仁,決不能官民兩個標準。
■法律條款
輪奸指兩人以上違背受害者意愿,強行發生性行為。輪奸是屬于強奸罪的范疇,作為強奸罪的加重情節予以規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新聞鏈接
李天一出生于1996年4月,父母系知名歌唱家李雙江和夢鴿。
2011年9月,時年15歲的李天一,無照駕駛一輛寶馬,和同伴蘇楠在海淀區西山華府小區門前毆打一對夫婦,并損毀他人機動車。李雙江親自向受傷夫婦道歉,雙方達成和解。此事因李天一尚未成年,故以尋釁滋事罪被收容教養1年,并于次年9月獲釋。據悉,李天一在勞教期間未搞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