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源自境外的說法曾稱“飛機已在南寧安全著陸”,有國內網站的帖子說“根據越南通訊社的消息,失聯17小時的飛機已被發現墜海,但未解體,很多人正等待營救”。甚至有人臆想“是不是被某國導彈擊中了”……這些說法隨后不久被辟謠,但是過山車一樣的感受對普通公眾而言已有受騙后的挫敗感,對于正焦急等待進一步信息的乘客家屬更是煎熬。
欣榮恒運心理咨詢公司咨詢師胡海波認為,目前飛機處于“失聯”的狀態,對于乘客家屬的心理影響更甚于哪怕確證為“失事”。“這是一種人的本能。人在探究外界的時候,都需要有一種確定感,需要知道我正探究的這個東西,到底是什么,或者到底不是什么。如果現在知道飛機平安降落了,當然皆大歡喜,哪怕說真的墜毀了,對家屬而言,失去親人的痛苦之后,還要去考慮善后事宜如何處理。而現在處于一片茫然的狀態,煎熬就會更厲害。”
胡海波認為,按照通常的規律,正在焦急等候消息的乘客親屬們在12小時、甚至24小時之內,對所有消息都會非常敏感。任何一點信息都會對他們的心態產生影響。因此無論是真實進展還是謠言,都會讓人的情緒產生巨大波動。謠言所造成的傷害,一般只在前24小時內比較明顯。一天之后,神經高度緊張之下,對這些信息就不一定非常關注了。“每個人的神經系統都有極限狀態,越過極限后,對信息的反應就不那么敏感了。反倒是與此無關的公眾,精神不會高度緊張,才會對謠言的反應更激烈。”
中洲律師事務所于德華律師認為,此次馬航事件里,社交媒體上傳播的消息當中有很多很快被證偽,但這些內容里有不少是某種誤讀,是某件大事發生后民間的情緒反應。不過,其中有些明顯屬于編造的消息,比如“飛機墜海未解體”之類,應當認定為網絡謠言。“有人認為制造或傳播這種消息,只是表達了一種‘美好期待’,但客觀效果是造成了乘客家屬更大的痛苦。”根據去年9月最高法發布的司法解釋,“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當然是否入刑,應該看結果是不是造成了公共秩序的嚴重混亂。但至少這種造謠是一種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于德華說,是否真的要追究,就要看公權力機關對此的判斷了。
北京警方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馬航事件之后,各類消息大量涌出,警方目前保持密切關注。“現在還難以判斷哪些謠言造成了公共秩序的混亂。如果有公眾認為某些網絡流傳的消息屬于謠言,并且會對公共秩序造成傷害,可以通過網絡110等渠道立即向我們舉報。”J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