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依法依紀查處腐敗案件
依法依紀查處腐敗案件,是懲治腐敗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持在法律和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中的腐敗行為,保持懲治腐敗的強勁勢頭。
中國針對不同時期腐敗現象發生的特點,確定查辦案件的重點。20世紀80年代,重點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和利用價格“雙軌制”非法倒買倒賣行為。20世紀90年代,以查辦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經濟管理部門和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案件為重點,著重查處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失職瀆職、貪贓枉法、腐化墮落等方面的案件,加大對金融、房地產、工程建設等領域案件的查處力度。進入21世紀,在繼續堅持查處以上重點案件的同時,著重查辦領導干部利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等搞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索賄受賄的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和政府監察機關始終堅持依法依紀查辦腐敗案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嚴格規范舉報、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處分、執行、案件監督管理等各個環節,堅持文明規范辦案,保障被調查人員的人身權、財產權、申辯權、申訴權和知情權等合法權益。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直接立案偵查,并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接受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的舉報和有關部門移送的案件后,及時對舉報線索和案件材料進行審查和初步調查,有犯罪事實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程序對案件立案偵查,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案件偵查終結后,根據查明的事實和證據,依法作出處理,其中對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部門移送公訴部門審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3年至2009年,各級人民檢察院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案件24萬多件。在懲治受賄犯罪的同時,中國完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加大懲治和預防行賄犯罪力度。2009年,對3194名行賄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
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在中國,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對于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腐敗犯罪案件,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審理,按照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定罪量刑。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未成年人犯罪外,人民法院審判案件一律公開進行,并保障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保證被告人充分行使辯護權。在審判腐敗犯罪案件的過程中,人民法院堅持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不論腐敗分子現任或曾任職務多高,只要構成犯罪就依法定罪處罰,既不允許其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也不因為其特殊身份和社會壓力就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