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了解到,為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監察廳近日聯合啟動了“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決定對非法違法采礦者和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不力的市縣領導采取法律和紀律的手段進行責任追究。
近年來,在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的努力下,山西省礦產資源開發秩序保持了基本穩定,但是近期一些地區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出現反彈,特別是以各種名義變相開采淺層煤、淺層礦現象又死灰復燃。4月14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的通知》,決定采取強力措施,堅決鏟除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非法采礦“毒瘤”。
隨即,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監察廳聯合啟動了打擊非法違法采礦專項整治行動,由山西省國土廳、監察廳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對各地開展礦產開發秩序專項整治活動進行督察指導,督促市、縣、鄉三級政府切實落實礦產開發秩序的監管責任;對工作進展緩慢、措施不力、效果不明顯的地區,山西省政府將約談有關主要領導;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地區,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將重點打擊無證勘查、無證開采、越界開采、不按批準礦種開采、以探代采、非法組織露天開采、以各種名義變相開采淺層煤淺層礦、浪費破壞礦產資源和嚴重污染環境的非法違法行為,徹底清理關閉不達標的礦井和坑口。
據統計,山西省2011年共查處非法違法采礦案件627起,追究刑事責任184人。
來源:新華網山西頻道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