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時期:
一個個被倒掉的校長們
羅家倫帶來了國民政府于當年9月5日頒布的《國立清華大學條例》,共31條。這個條例與清華在1926年的《清華學校組織大綱》相比,有了很多修改,教授會和評議會雖然還在,但是權力相對削減,比如教授會原來擁有的選舉教務長權、否決評議會決議權、推薦各系教授權和推舉系主任權就被刪去,而政府主管教育部門和校長的權力卻得到加強——實際上國民黨何嘗不想從教授們手中收回主管學校的權力呢?
但是羅家倫馬上就感覺到了清華的教授們對這個條例的不滿。為減少阻力,取得教授會和評議會的合作,他也作了若干讓步,同意重修《國立清華大學條例》,賦予教授們更多的權力。
盡管后人對羅家倫批評甚多,但平心而論,在掌管清華短短不到兩年的時間里,他對清華的貢獻是世人有目共睹的。他努力提高教師的地位;提高中國課程的地位;壓低洋人的地位;開解女禁;重視師資隊伍的建設,不遺余力地聘請了一批當時國內外著名學者教授到清華任教;增設地理系和土木工程系,成立文,理,法三個學院等等。歷史學家高華曾這樣評價羅家倫:“即使是他在清華實施備受批評的‘四化’,即‘廉潔化,學術化,平民化,紀律化’,也不能被一概否定。其中,廉潔化、學術化和平民化都對當時清華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只有其中的紀律化政治味最濃,有明顯為當政者直接服務之目的,而且采取的措施也不妥當,過于激進,招致清華師生的抵觸。”
高華這樣分析羅家倫最終辭職的原因:羅家倫的政治背景過強,他在清華實施的改革也過于突出政治;再者他資歷淺,學術上無地位,而且講話常大言不慚,招來許多非議和反對。1930年5月,國民黨發生內訌,馮玉祥,閻錫山對蔣介石開戰,汪精衛,閻錫山在北平另組“國民政府”。蔣介石在北方失勢,清華師生趁機掀起“驅羅”運動。5月20日,學生代表大會提出了“請羅家倫自動辭職”的議案,羅氏政治上失去靠山,在校內又得不到擁戴,內外交困中終于辭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