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中還提到的四天半工作制“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節約成本;縮短工作時間有益改善就業狀況”,果真能如此嗎?艾君認為,非也!
提到“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節約成本”,看來你是指工業企業,這僅僅是從主觀意向中去考慮的。
要“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節約成本”,牽扯的方方面面太多。不僅牽扯到國際市場的問題,產業結構問題,原材料價格的問題,而且牽扯到企業管理和生產設備的科技含量的問題,以及牽扯到產品科技進步的問題,企業市場開發的問題,產品競爭力的問題,人力資源優化組合的問題。等等。
如果從企業角度看,對于已經很成熟、在國際上獨領風騷、產品供不應求又無法擴大再生產的大型企業來講,縮短工作制或許能起到一點你所說的作用。而對于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產品銷路不暢積壓嚴重來講,想靠縮短工作制來“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節約成本”所起到的作用會適得其反。
提案中認為,“縮短工作時間有益改善就業狀況”,“一部分人的過度勞動是另一部分人失業的前提。我國經濟正處于向服務型經濟轉變的過程中,與短工時相應的是高效率和低能耗及旅游、教育等第三產業的大發展,可以說是多方受益?!笨瓷先ズ苡械览怼嶋H并非如此。
對于效益好、產品供不應求又無法擴大再生產的大型企業來講,靠縮短工作制來增加就業,的確有道理。但,不要忘記我國大多數企業面臨的困惑很多,關鍵是產品銷路并非供不應求,企業壓力大、效益差。
個別企業之所以出現過渡勞動不是靠縮短工作日就能解決,往往是員工和老板都得利自愿,也就是說“一個愿意打一個愿意挨”。就這些工作就這些活,3個編制的錢3人干也是這些錢,6個人干還是這些錢分,實際很講民主協商的。眼下我國公民工作就是為了掙錢養家糊口,掙錢是第一位的,還沒有達到把工作當成快樂的人生步驟。所以,靠縮短工作日增加就業,不僅會無形增加了本來就困惑的企業壓力而且現有員工也不快樂,會造成一些不可調和的社會問題出現。因為企業并非財政撥款的政府機關,即便是這些政府機關本身人滿為患,各地財政壓力很大,再補充崗位,有可能增加腐敗。
關于“短工時有利于促進第三產業大發展”的問題,實際沒有那么樂觀,也無實際意義?,F在能經常旅游的中國公民,都是那些能自己支配時間的富有者;而一部分靠工資過日子的家庭目前如此多的節假日旅游已經足以支配,別忘記我國是節假日最多的國家;而大多數低收入的普通家庭、下崗職工家庭,旅游還僅僅是個概念,北京這樣的發達城市還有許多市民還沒有到過外地,何況其他更落后的地區呢。
無論從哪方面看,艾君拙見,提案中提到的靠“縮短工作時間采取四天半工作制”很難達到其所期望的“四大目的”。僅僅是霧里看花,水中望月,過于理想化。
恰恰相反,就目前我國現實情況看,采取“四天半工作制”弊端很多。
我國人口太多、工業化水平又相對低,就業崗位太少,鄉村就業市場沒有開發出來,人的思維和意識又崇尚大城市。對于普通老百姓手中沒有過多積蓄,只能靠辛勤勞動掙點辛苦錢,所以,對于普通行業的職工來說掙錢是主要目的,苦點累點不怕只要薪水別降,休閑對于普通職工來講還僅僅是個夢想。
眼下,我國所采用的五天工作制的實施,在一些國有企事業單位里相對松散的科室、業務沒有時效性的行政人員身上,已經出現了周五上午報個到下午人不見的懶散現象,如果實行4天半工作制對這些部門來講,恐怕又縮短了照常工作的時間,上午半天等于浪費了。為何?因為對于一些業務量少的服務性部門,有效工時無法準確衡量和體現。
而對于靠財政撥款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有效工時是很難用數據衡量,目前本來就機構臃腫、人滿為患,各地財政壓力很大,再補充崗位,只有是人浮于事、會增加腐敗。同時,因為工作制的減少,造成公民辦事困難(因為我國政府機關一般按國家法定休息,休息是不辦公),不利于行政部門轉變職能,服務社會和公民。
四天半工作制,對一些時效性強的工種和行業不利于工作的連續性,會造成周五的上午僅僅起到報個到的作用,剛剛鋪開要工作,神還沒有轉過來還沒進入角色,則就要下班了,上午就等于浪費了,不利于提高工作質量。
四天半工作制,對于換班制的服務行業來說,交接換班過于頻繁,不利于有效地利用時間,提高勞動效率。
四天半工作制,對于生產性企業,會造成產品生產環節、銷售環節的脫節,不利于提高勞動效率;對于員工并非穩定的加工性企業、建設性企業不僅會增加了企業負擔,而且還會造成誤工、誤產、誤周期的不利因素。
總而言之,四天半工作制這種建議,對一些服務行業、生產行業、建設單位,尤其效益相對差的單位,會隱含著危機。倒班換班制不僅因為增加了編制而帶來企業新的負擔,影響企業的人均產值和效益,再加上社會各個環節會因此出現的辦事不暢通,甚至會造成企業破產,看似為社會增加了就業實則隱含著企業危機。以企業擴大生產增加就業可取,靠壓縮企業員工工作日增加就業不可取。而對于吃財政飯的部門,以及一些不按法規辦事的民營企業,尤其是私人餐飲、美容美發、娛樂等行業較為有利。吃財政飯的沒有增效增收自負盈虧的壓力,休息日多了,會起到提案中所說“保護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質”的意義;而對于一些不按法規辦事的民營企業,尤其是私人餐飲、美容美發、娛樂等行業,本來就不遵守工作制,更不會去增加員工,別人休息也是我賺錢的良機,會一箭雙雕。
因此,就目前我國的現實情況看,四天半工作制對社會整體利益、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沒有實際意義。國家興旺匹夫有責,上述觀點,謹代表本人拙見,盼望張曉梅女士以及博友們批評指正?。ň庉嫞夯裟o 來源:中國網博客 作者: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