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選民應當如何進行登記?
答:選民登記是由選舉機構對依法享有選舉權的公民進行登記、確認其選民資格的必經程序。沒有登記的選民將無法參加人大代表選舉,也不能成為代表候選人。
選民登記按選區進行。選區可以按居住狀況劃分,也可以按生產單位、事業單位、工作單位劃分。這意味著選民既可以在居住地登記,也可以在單位登記。但每一選民只能在一個選區登記,不得重復登記。
為了做到不錯登、不漏登和不重登,可以采取選舉機構主動登記和選民主動登記并舉的辦法,力求全面準確。選舉工作機構要選派并培訓好登記員,到選民住所或工作單位對選民進行登記;也可以設立選民登記站,通過電視、廣播和網絡等現代通信手段,發動選民主動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