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選拔和逐級遴選
2013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公告,公開選撥5名高層次審判人才。選撥范圍有些特殊,它要求報名者是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專家學者,律師或黨政機關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
這次招聘亦有資質要求,如參加處長、正處職選拔的,專家學者應任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相關法律工作滿5年;律師應具有相關執業經歷滿10年;局級職務要求則更高。
值得關注的是,這是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面向社會招聘高級法官后,再次開門納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信息,到報名截止日,共有195人報名,其中專家學者76人,律師75人,黨政機關人員44人。
最后入選的5人中,有兩名檢察官、兩名學者和一位律師。賈清林是唯一入選的律師,他就職于北京市百倫律師事務所,他將出任民事審判庭正處職。此外,廣州市花都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杜國強將出任刑事審判庭副庭長,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郭鋒將出任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許永俊將擔任刑事審判庭正處職,北京市委黨校法學部副教授韓德強將任司法研究處處長。
這一舉措在學界期待已久。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應建立“旋轉門”制度,從法學教授、資深律師中遴選法官。
他表示,目前,法院基本上是法學院學生進法院,從書記員做起,到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審判長,再到副庭長、庭長,副院長、院長。他認為,這樣成長的法官缺乏一線經驗,業務難稱精熟。他還表示,院長、副院長從本院產生,有了錯誤,誰也不糾正。
王琳則以美國為例,“美國不少法官尤其是聯邦法官,先前都是功成名就的律師,他當法官不是為了名或利益。我們這兒相反,很多法官辭職出去做律師。”
除了力推法院打開大門,王琳同時反對大學畢業生直接進入中級及以上法院。趙耀彤持有類似的看法,他認為,上級法院至少應該有70%~80%的法官遴選自下級法院,保持上級法院的水平比下級法院高。
健全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逐級遴選機制,亦被寫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之中。在此之前,檢察院系統已經開始推行逐級遴選制度。
2010年召開的全國檢察人才會議上,有兩個決議引人關注:一是到2012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省級檢察機關除部分特殊職位外,不再直接招錄應屆大學畢業生;二是健全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市級以上檢察院補充檢察官,要從下級檢察院優秀檢察官中遴選。
早在2004年,高檢院就已經開始探索開展檢察官遴選工作,并在當年示范性地從全國檢察機關遴選了10名高級檢察官。
據媒體報道,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已經不再直接招錄應屆畢業生,一般情況下,只通過遴選進人。從2010年開始,分兩次先后從北京市基層檢察院遴選了36名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