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申請難訴訟難還存在
呼吁相關司法解釋盡快出臺
盡管我國政府信息公開不斷闊步前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其中較為突出的,一是“假公開”與“縮水公開”現象在個別地方時有發生;二是申請難、訴訟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睂嵺`中,有的政府部門把“秘密”作為信息公開的擋箭牌。而這些所謂的“秘密”信息,往往是民眾想要了解的信息。有學者認為,把不重要的信息公開、重要的藏起來,這是“假公開”,信息公開的內容和對象減少,是“縮水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主動公開存在“假公開”與“縮水公開”現象,那依申請公開呢?
北京一市民先后3次向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其中包括2003年至2009年每年查處黑車所得罰款總額及流向;所有無人認領車輛的數量及被解體車輛數量等內容。3次申請,無一例外遭到交通執法總隊拒絕。無奈之下,該市民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裁定認為起訴人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不予立案。
訴訟,被老百姓寄予了“倒逼”政府信息公開的厚望。然而時至今日,對政府信息不公開提起的行政訴訟時有所見,而公民勝訴的屈指可數。敗訴案件常以起訴人不具訴訟主體資格、所申請信息不屬于政府信息或者證據不足為由。
據分析,訴訟難有其客觀原因,《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并未明確規定訴訟主體,同時舉證責任也不明確,秘密的認定也不統一。
為適應現實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從《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之日起,就在研究制定相關司法解釋,可由于種種原因至今仍未出臺。相關人士分析,日前保密法經過修訂,對定密權限和程序等問題進行了明確,這為出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司法解釋創造了條件,希望這一司法解釋盡早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