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斧”
高勤榮,山西萬榮人,因報道老家的負面新聞而出名,最后又“栽”在了老家的法庭上。
他早年畢業于山西文學院,1984年進入山西青年報。剛去報社,寫的都是主旋律。但基層去多了,知道的“壞事”也就多了,他眼里不揉沙子,開始打抱不平。
“1988年,我就把當時的太原市委副書記父子兩人‘干’掉了,書記之子強奸多名婦女,市公安局抓了三次,放了三次。”高勤榮說,“當時,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見到我說,‘小高,我給你說個事,這個小子強奸婦女,被抓三次,他老子一個電話,我們就得放,你那里有沒有什么好辦法?”
高勤榮一聽就火了,一個月內,他調查了所有受害者,寫了篇內參,發給人民日報。該報群工部主任王永安看完之后,感覺事情很嚴重,派了兩個記者來到太原,三個人再次核查,最終在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逮捕令發出之后》的長篇通訊。
“第一天見報就轟動了,整個太原都轟動了。第二天,山西日報頭版頭條刊發《省委決定將某某開除出黨》,第二版就全文轉載了人民日報的這篇文章。”高勤榮現在說起來還有些興奮,“他兒子被判了14年,那篇報道影響確實太大了。”
高勤榮出了名,接到的線索也就多了。
接下來,他又與人民日報記者鄭德剛采寫了一篇《黨費風波》,報道的是當時的運城市公安局副局長崔某某。有人向他們反映該副局長三件事:奸污婦女、貪污腐敗、三年不交黨費。
高勤榮當時想,三件事一起調查有難度,而且需要大量時間。于是他先從黨費入手。
公安局的“內線”給他提供了證據。在一張繳納黨費的登記表上,這位副局長三年都是空白。
這篇報道在人民日報見報后,山西日報全文轉載并配發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