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獄里,他寫了幾百封信申訴,有寫給運城中院的,也有寫給中央有關部門的。他認為自己是曝光了運城“假滲灌工程”之后遭遇打擊報復,是冤案,但是信件石沉大海。
晉中監獄知道高勤榮是個記者,把他調到了《晉中監獄報》任組長。他在服刑人員中尋找典型進行采訪報道。在2002年舉辦的全國8省市監獄報刊評比中,高勤榮一人獨得兩個一等獎,他也因此獲得了減刑的機會。
但對自己的罪行,高勤榮從不接受。每年年底寫總結,總有一欄為“認罪服法態度”,但他從來不認罪,而是填上自己的冤屈。
一次,監獄宣傳科長對他說,“你這么寫,就不能減刑了。”
“不減就不減。”高勤榮硬梆梆地頂了回去。
高勤榮入獄,也吸引了很多人的關注。據他本人回憶:2001年3月,全國政協常委楊偉光、高占祥等7人,就此事向全國政協大會提交了第89號提案,他們指出“這是一起明顯的打擊報復、有罪推定,甚至是涉嫌栽贓枉法”。這份提案轉呈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最高法院曾指示山西立案再審;2003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韓雅琴等人為高勤榮再次提出建議案,仍然沒有結果。
8年之后,高勤榮出獄。
老高認為,當記者成為百姓心中的“鐵面判官”,許多有冤屈的平民百姓不找法官找記者的時候,記者其實已經處于危險的境地了。“你既然是百姓眼中的救星,那么自然也就成了腐敗分子的眼中釘!危險甚至犧牲,就在你眼前。”他說。
一位學者分析說:“我認同這種理念:每一個公民的日常生活都與另外一個公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當所有的‘高勤榮’都從我們的視野中消失的時候,我們自身的公民權利也就岌岌可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