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以錢養人”為“以錢養事”
在目前政府職能和機構改革尚未到位的情況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公共服務內容增多,全部依靠政府工作人員的確難以承擔。因此,“花錢買服務”成為當前政府轉變職能的一種探索和嘗試。但記者調查發現,政府購買服務過程中,不少地方將“以錢養事”變成了“以錢養人”,這也變相導致了政府編外臨時人員的大增。
針對這種情況,基層干部普遍認為,政府購買服務時實行項目化運作是一個很好的嘗試。即政府將一些公共服務事務,如公路養護、環衛、園林管理等公益性服務任務,整合打捆成若干個項目,通過向建筑公司、保潔公司等企業單位公開招標,進行合同承包,并制定嚴格的考核措施。政府與企業簽訂服務合同,而不是直接聘用工作人員。
例如,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環衛部門以前供養了50多名環衛工人,加上事業編制的人員,有六七十人。從2004年開始,南陵縣對環衛工作運行機制進行了變革,解聘了原有的環衛工人,把全縣城區劃分為116個環衛作業小區,把上門收集、清掃、保潔、轉運和管理“五權”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標承包。縣市容局負責全天候督查,讓環衛保潔人員根據工作效果、合同約定兌現工作報酬。改革后,南陵城區衛生保潔面積擴大了,經費反而減少了,衛生環境得到了很大改善。
張強說,政府花錢買服務,應按照公益性事業“政府責任不減、財政投入保障”的原則,由相關部門按年度、項目核定公益性事業和公共服務經費,實行“政府購買、合同管理、群眾認可、考核兌現”的運作機制。花錢買服務實行的是項目運作,而不是直接雇用臨時工開展工作,不僅可以減少政府雇用臨時工,還有利于引入競爭機制,將事情辦好。這才是真正從“以錢養人”向“以錢養事”轉變。(記者王圣志 李鵬翔 周科 蘇曉洲 晏國政 凌軍輝 楊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