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和平解放60年的發展歷程
和平解放是西藏歷史發展的一個重要轉折點。在此后的60年里,西藏歷經民主改革、自治區成立、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各個歷史階段,走過了波瀾壯闊的發展歷程。
(一)落實《十七條協議》,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開啟西藏現代化發展的嶄新征程
——進軍西藏,鞏固邊防。按照《十七條協議》及附件一的規定,從1951年9月到1952年6月,以十八軍為主的各路進藏部隊先后到達拉薩,進駐(抵)太昭、江孜、日喀則、山南隆子宗、亞東、察隅、改則等國防重鎮,完成了進軍西藏的任務,結束了西藏4000多公里邊境線上長期有邊無防的歷史。
——統一處理西藏一切涉外事務。1952年9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駐西藏代表外事幫辦辦公室成立,在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的領導下,具體辦理西藏地方的一切涉外事宜。1954年4月29日,中印雙方在北京簽訂了《關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同時互換照會,取消印度繼承的英國侵略西藏遺留下來的特權。1955年中國和尼泊爾正式建立外交關系,并于1956年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系以及關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取消了尼泊爾在西藏的特權,中尼友好關系在新的基礎上得到鞏固和發展。至此,完全實現了由中央人民政府統一處理西藏地區的一切涉外事宜。
——實行生產自給,解決軍需民用。中央政府作出了“進軍西藏,不吃地方”及“精打細算,生產自給”等指示,提出“保障軍需,兼顧民用”,“統一采購,緊縮開支”等一系列財經政策。人民解放軍進駐拉薩后,首先從羊毛出口貿易著手,解決軍需民用問題。中央政府撥款400億元(舊幣),以高于出口印度市場的價格,收購西藏積壓的羊毛,打擊了上層反動集團囤積居奇,挑撥、破壞藏漢關系的圖謀,上層人士為此獲得豐厚的利潤,也體會到中央政府是切實維護藏族人民利益的,在經濟上逐漸減少了對帝國主義勢力的依賴和聯系,積極向中央政府靠攏。
——開展統戰工作,促進民族團結和進步。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推動下,1952年4月,十世班禪額爾德尼及班禪行轅人員自青海返回拉薩,實現了班禪與達賴的友好會晤。西藏工委不間斷地進行工作,解決了達賴與班禪相互之間的歷史遺留問題和現實問題。1953年,十四世達賴和十世班禪被選為全國佛教協會名譽會長,功德林活佛被選為副會長。1956年9月,成立了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1954年9月,十四世達賴、十世班禪聯袂赴京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體現了西藏各族人民平等參與管理國家大事的權利。與此同時,組織參觀團或觀禮團到內地參觀、訪問,自1952年至1957年間組織了13批1000多人次到內地參觀、訪問,其成員不斷擴大,包括從拉薩直至西藏各地區的上層僧俗官員、寺廟喇嘛、青年和婦女,增進了西藏與內地的聯系和各民族的團結。
——積極開展現代化建設,推動西藏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和平解放后,人民解放軍和進藏工作人員堅決執行《十七條協議》和中央的政策,修建康藏、青藏公路和當雄機場,興修水利,建設現代工廠、銀行、貿易公司、郵局、農場和學校等,采取多種措施幫助農牧民發展生產,開展社會救濟,救災活動,免費為群眾防疫治病,推動了西藏經濟、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展示了一種現代文明和進步的新氣象,在西藏各階層和廣大群眾中產生了深遠影響,從而打破了西藏社會長期封閉、停滯的局面,開啟了走向現代社會的歷史進程,為西藏社會進一步向前發展開辟了廣闊前景,為西藏與全國共同前進創造了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