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災案件立法仍需完善
涉災案件,其法律關系復雜,而原有的刑法、民法、基層法,相當程度上難以適用。
“最高法院的指導有一句話,就是創造性做好災后審判工作,加上這一個指導,中央總共有4份文件來指導基層法律工作?!蔽鹤诰谜f,現有的法律法規對許多涉災問題都沒有具體規定,如地震這種不可抗力期間的起止時間如何確定,繼承糾紛中如何認定當事者的死亡順序、是否屬于“同一事件”??
在《瞭望東方周刊》記者采訪過程中,對于什么是“涉災案件”,市縣兩級政法系統相關人員也都沒有十分明確的概念。四川省司法廳廳長劉作明告訴本刊,涉災案件的概念有兩個,一個解釋是由法院機關提出的,指原告或者被告屬于災民、或者災區所在企業的案件;另一個解釋則是檢察機關提出的,指以侵害災民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為犯罪客體的刑事犯罪,以及以救災、賑災資金為犯罪對象的職務犯罪。
“所謂涉災案件一律從重處罰,指的是后者。”劉作明說,而法院提出的涉災案件,則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但都是以維護社會秩序為首要目標。
目前,災區的民事案件絕大多數以調解的方式處理,調解率成功都在80%以上。對民事訴訟,當地法院采取了選擇性的不予受理的態度?!罢鸷蟀讣o法用常態法律判斷,應該盡量運用政策、行政和經濟手段解決,這樣可以彌補基礎法制的不完善?!眲⒆髅髡f。
對于涉災案件政策和法律依據不足的情況,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08年10月即已正式向最高法和全國人大遞交調研材料,提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收養法》等17部法律進行修改,建議最高法以司法解釋的形式予以規定,以解決司法實踐之急需。
5.12大地震作為破壞性罕見的自然災害,對法制建設的考驗也是前所未有的,也理當是災后制度性重建的一個良好契機。及時完善法律建設,應是大災難帶給人們的收獲之一。
公共建筑質量震后問責是否合適
5.12地震后,當地對重建中的質量問題采取了“零容忍”的態度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王開 | 四川報道
四川省建設廳的數據顯示,5.12大地震中,重災區學校倒塌面積為199.7228萬平方米,占總倒塌房舍面積的1.3%。
在《瞭望東方周刊》記者的采訪過程中,四川省政法部門對“自然災害中公共建筑能否免于質量追究”這一命題,在法律上已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大地震中建筑物垮塌引發的賠償問題不適宜通過民事訴訟的途徑予以解決,幾乎已經成為當地政府部門的共識。
規范存在不足,就不是哪個人的責任
“追究公共建筑質量問題的情緒,在民眾中始終沒有完全化解掉?!彼拇ㄊ∷痉◤d廳長劉作明認為,這件事情本身完全能夠解釋清楚,但現在各種因素卻攪在了一起。
劉作明并不主張追究大地震后的建筑質量問題。原因之一是,除了高強度地震作為不可抗力之外,大規模校舍垮塌的問題出在建筑設防標準,規范存在不足,這就不是哪個人的責任。
他認為,網上流傳的美國工程師災區考察日記,是他目前看到的對建筑質量比較客觀的調查。在這篇調查中,美國結構工程師的發現印證了已有的教訓:無筋磚砌體承重、非延性混凝土、相互連接薄弱的建筑構件,這樣的組合正是導致地震中大量校舍倒塌的原因。而且,這不是中國獨有的問題。
四川省常務副省長魏宏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的發言被認為是權威的看法——“經專家進行鑒定,負責地說明,這次汶川特大地震,由于地震的強度、烈度,以及地震特殊的作用方式,是造成包括學校、醫院和一大批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在內的這些公共服務領域設施受損的最根本原因?!?/p>
地震波的作用情況非常復雜
其實,地震發生之后,從中央到地方,對校舍垮塌都做出了實質性的調查。
德陽市什邡是校舍大面積垮塌的典型地區之一,在15所垮塌最為嚴重的學校中,什邡市就占了6所。什邡市檢察院主動出擊,調查學校教學樓建設工程中有無貪贓瀆職問題。
2008年5月底,四川省建設廳和教育廳發出川指【2008】75號文件,內容是關于“開展地震區震害調查的緊急通知”,要求對所有垮塌房屋進行調查,重點是“學校的垮塌和損壞”。其中點了都江堰等四座城市15所垮塌最為嚴重的學校的名字。隨后,四川省即派出兩個學校垮塌調查組,分別前往都江堰、什邡、綿竹和平武。
那時,中央層面也通過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支樹平的答記者問,做出了明確表態——“肯定毫不含糊,毫不手軟”。
一份某市政法部門所作的調研報告認為,建筑物在5.12地震中倒塌和受損致人傷亡和財產損失,主要屬“天災”而非“人禍”。此次地震釋放的能量相當于5000余顆廣島原子彈同時引爆,位于震中的汶川縣映秀鎮和處于龍門山斷裂帶上的北川縣城,地震烈度達到了罕見的11度,因此造成了建筑物的大面積垮塌或損壞。
這份報告認為,垮塌和受損建筑與所處位置以及地震波的作用方式有很大關系。而憑現今世界的科技水平,人們并不能圓滿地解釋地震波的運動機理。
在地震中逃脫了死神、并在抗震救災中有著英勇表現的北川縣法院副院長李芝軍同樣認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校舍垮塌不符合民事侵權賠償的法律特征。
他告訴本刊記者,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成為原因力的應該是造成法律后果那種活躍的、具有原始驅動力的作用力或作用因素,而非靜止的、起配合作用的客觀要素。而5.12地震中倒塌和受損的建筑物,原因力就是強大的地震波,人為因素所起的作用非常微弱。
“校舍的設計、建設與質檢,有一整套的法律程序在,驗收的時候沒有發現質量問題,使用的時候沒有舉報質量問題,超強地震中再來追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崩钪ボ娬f。美國9.11事件后,也有不少人質疑雙子塔的設計有問題,但最后并沒有進入法律程序,而是由保險公司承擔了責任。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此次垮塌的房屋,95%建筑于1995年以前,其中又有50%建筑于上世紀80年代。
實際上,從1988年開始,我國才頒布了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規定房屋的抗震烈度在7度。而1988年以前校舍建設,沒有抗震標準的具體規定。
有資料說,公共建筑抗震能力每增加一度,其成本就會上漲25%。
5.12地震后,當地對重建中的質量問題采取了“零容忍”的態度,對校舍質量的要求更是前所未有地嚴格。而建造成本也數十倍乃至百倍于以往,“一所中小學校就是幾千萬的投資”,例如,綿陽三臺縣災后新建校舍75.5萬平方米,其計劃投資即達11.7億元。
備受關注的北川中學,重建經費達2億多元。不僅如此,2008年11月26日,綿陽市委市政府決定,由綿陽市教育局局長王和金兼任北川中學校長,市教育局副局長李太正任和原北川中學校長劉亞春任常務副校長。這種任職方式也可謂史無前例。
四川省共有9145所學校需要恢復重建。到2009年底,39個重災縣累計學?;謴椭亟ㄍ瓿煽偼顿Y和完工學校數,都將達到規劃數的90%以上。相信這些校舍都將成為質量最好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