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是民主的源頭、權利的基石——
1953年3月,新中國第一部選舉法公布實施。民主意識勃發的中國人民以空前的熱情投身于中國歷史上這場空前規模的普選。2.78億選民按照選舉法的規定,本著自己的愿意,選舉產生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2010年3月14日,人民大會堂。中國選舉制度又迎來一個歷史性時刻。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再次修改選舉法,明確規定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8比1、4比1、1比1……城鄉選舉人大代表人口比例的變化,成為立法保障和發展公民政治權利的生動體現。
“民告官”制度既把公權力置于法治的羈束之下,又是公民權利受到侵害時的重要救濟渠道。這一重要制度的源頭,竟然是民事訴訟法中一條并不起眼的規定——
“1982年制定民事訴訟法的時候,有群眾反映‘官告民’一告一個準兒,‘民告官’根本就沒門兒。”顧昂然說,“我向彭真同志作了匯報,他很重視。最后,原本沒有行政訴訟規定的民事訴訟法增加一款: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審理的行政案件,適用本規定。”不久之后,這一條款就成為一些人將行政機關告上法庭、討回公道的法律依據……
自20世紀80年代末起,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行政復議法相繼頒布,不僅使我國的行政法部門日漸豐富,更為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奠定了堅實的法制基礎。
賣饅頭必須得到“饅頭辦”許可,蓋養雞場需要跑數十個公章——行政審批設置曾經一度泛濫,群眾辦事費時費心費錢,極為不便。2003年8月,旨在規范行政審批的行政許可法獲得通過,引發了行政領域的“一場革命”。近10年間,國務院各部門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2000多項,地方各級政府取消和調整77000多項,占原有項目總數的一半以上。到政府辦事更快捷、更方便、更省錢,成為許多人的切身體會……
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特殊的群體,需要特別的保護——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最高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修改完善了婦女權益保障法、母嬰保健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從婚姻、家庭、學校以及社會生活的各方面加以保護,為這些特殊對象提供系統的關愛……
民生連著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更加關注民生,更加注重通過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成為新世紀以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立法工作的重要價值取向——
廢止農業稅條例,在孕育人類最悠久農耕文明的東方大地上,億萬農民徹底告別種地要繳納“皇糧國稅”的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