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修訂義務教育法,把提供免費的義務教育納入政府職責范圍,在城鄉全面實施免費義務教育,中華民族有教無類的夢想基本成為現實;
頒布就業促進法,把多年行之有效的促進就業政策措施固定下來,從法律制度層面夯實“民生之基”;
完成物權立法,專門對群眾關心的征收和補償問題作出極有針對性的原則規定,明確征收集體土地應當足額支付各項補償費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征收個人房屋及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制定食品安全法,從各個環節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同時修正刑法,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懲罰力度,為群眾關心的食品安全設定刑罰“高壓線”;
出臺社會保險法,對各項社會保險作出全面規定,尤其是確立了社會保險廣覆蓋、可轉移、可接續的制度安排,為每個人的發展、奮斗解決了后顧之憂……
一部部情系民生的法律出臺,惠及千家萬戶、子孫后代。
60余載風雨兼程,共和國的立法進程波瀾壯闊——
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始終重視用法律權威來保護人民的權利、改善人民的生活——這,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民主本色……
這是一個全新的起點——
社會實踐永無止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需要不斷完善。
法律生命在于實施。反映了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律尊嚴必須維護。
我們堅信,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新的偉大征程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民主本色將始終如一、歷久彌新……
來源:新華網 編輯:段若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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